[第一车市 新闻]据北京市发改委的消息,按照《北京市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》,根据国内油价变动情况,经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测算申请,并报市政府批准,自2018年8月1日起,北京市巡游车(不含电动车)每运次加燃油附加费1元。
据悉,考虑到北京市车燃油附加费直接通过计价器打印在上,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需分批对全市6.1万辆巡游车计价器进行调整,约需1周左右,8月8日起全部巡游车完成计价器调整。
在巡游车计价器调整期间,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,已调整计价器的巡游车方可取燃油附加费,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。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调整本市汽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》(京发改〔2015〕68号)同时废止。
纯电动车将不在燃油附加费取范围内
目前,北京市巡游车租价是2013年制定的,3公里以内13元,基本单价每公里2.3元。此次按机制每运次加1元燃油附加费后,乘客每次乘坐车出行比原来多付1元钱。同时,纯电动巡游车将不在燃油附件费取范围内。
本次实施燃油附件费调整,是北京自2015年1月15日按机制取消燃油附加费后,再次进行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。
2013年北京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经价格听证会听证,制定了《北京市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》,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规定,以3个月为1个周期,周期内油价(92号汽油最高价)加权累计平均值每提高(或降低)0.8元/升,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(或降低)1元/运次。油价波动未达到0.8元/升时,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