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第一车市 新闻]2020年11月19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,一审判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、百度在线网络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、百度云计算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统称:百度)停止对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四维图新)电子地图图形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,并判处百度赔偿四维图新各类经济损失共计6500余万元。这是截止目前中国软件著作权最大判赔额。
判决指出,电子地图作为图形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。百度在双方《合作协议》终止后,仍旧继续使用四维图新的电子地图,通过电脑终端、手机终端等途径向公众电子地图产品,以及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在车载相关应用上电子地图,涉案产品包含“百度地图”网页版、ios版、android版、百度导航android版、“百度Carlife” ios版、“百度Carlife”android版。百度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四维图新对电子地图作品享有的著作权,具体包括署名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权以及修改权和改编权。
同时,百度与四维图新同为电子地图领域的服务者,百度存在超出约定时间、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使用行为,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,不当利用四维图新的竞争资源,挤占四维图新在移动终端、车载领域的市场份额,损害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。
法院一审除判令百度停止侵权及赔偿经济损失外,还要求百度向四维图新公开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。
据悉,双方当事人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。